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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与否 要看设施是否属于全体业主
2008-11-11 21:05:01 来源:
老物管被炒拆走小区设施
违规与否 要看设施是否属于全体业主
——2008年11月11日《南方都市报》
近日,珠海上冲上宝花园更换新物业管理公司,却没想到小区内的健身器械以及保安亭等其它设施被原物管公司拆走,引来众业主强烈不满,双方因此产生矛盾。虽经多次协调,但原物管公司仍未回应,目前业主方面表示已向当地派出所报警。
保安亭及健身设施被拆走
昨日下午,记者赶往该小区内看到,原本安放保安亭以及健身设施的区域空空如也,仅有一些电线和螺丝钉,小区凉亭的石桌等被人推倒砸烂,小区内用于道路照明的路灯也仅剩下半截灯杆。
“都是被原物管国鸿公司给拆走的。”据众业主称,11月3日那天,二三十名工人在国鸿公司的带领下,拿着铁锤等工具来到该小区内,并迅速将小区内的路灯、健身器材等公共设施拆走,而石桌等较重的东西则用铁锤砸烂推倒,“当时我们都不知道发生什么事情,而且对方气势汹汹,没人敢拦着。”
原物管出租架空层引发矛盾
业主们表示,早在2005年入住时,该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一直是“谁开发、谁管理”的方式,其物管公司是由开发商成立的国鸿公司,但该物管公司未经过众业主的同意,擅自将小区14幢楼房共计430多平方面积的一楼架空层围起来进行出租或变卖,“其中有些甚至还拿到房产证。”
当时,该物管公司的举动引起了诸多业主的不满。部分业主将情况反映到政府有关部门,并在城管部门的干预下实行强拆。此后不满旧业委会以及物管公司的业主们于今年6月份又成立新的业委会,同时通过街道办更换新的物管公司。
“11月2日,新物管公司进驻小区,结果11月3日国鸿公司就进来拆公共设施了。”该小区新业委会曾主任向记者证实业主们的说法,并表示公共设施属于全体业主,对方将其拆走的行为不当。
小区业主已经报警
据曾主任介绍,事情发生后,双方在当地街道办等部门的介入下进行过协调,但始终没有结果,“如今已经给业主们的日常生活带来很大影响,而且对方拆走保安亭和监控设施,给小区带来安全隐患。”目前,业委会已经向当地警方报警。
昨日下午,记者找到国鸿公司负责人了解情况,但对方先以“比较忙”为由表示第二天接受采访,待记者询问具体时间时,其迅速关门。此后,记者多次按响门铃询问具体采访时间,对方始终不再应声。
律师说法
违规与否 要看设施是否属于全体业主
广东大公威德律师事务所律师林叔权表示,首先要确定国鸿公司拆走的这些设施是否属于全体业主,如果该小区在规划报建的时候,已经包含了这些设施,或者交付房屋的时候,被其拆走的设施已经在小区存在,都应当属于全体业主所有。
此外,也可根据房屋交付后,当时的业委会和物管公司签订的物管合同来确定这些设施是否属于全体业主,比如约定这些设施是物管公司进驻小区的前提条件等(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应当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否则国鸿公司的做法则有违规之嫌,业主可通过司法诉讼的程序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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